GSV反恐之监控与警报系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监看制度:厂区监控、报警系统由门卫室负责监控,由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门卫室的工作。门卫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数据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2、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厂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总经理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3、安全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1。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4、报警系统:通过报警器密切监视厂区异常情况,发现可疑动静及时跟踪处理1。门卫室值班人员不得让无关人员在报警设备前逗留,防止有人故意破坏系统。门卫室必备公司内部联系电话、紧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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