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标识标注要求
化妆品标签标识标注要求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发布。化妆品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化妆品标签标识标注要求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发布。化妆品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化妆品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

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全成分;

净含量;

使用期限;

使用方法;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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